從“留作參考”到中央定調 金融法院落滬臺前幕後

原標題:從“留作參考”到中央定調 金融法院落地上海臺前幕後

[摘要] “上海金融法院不是上海市金融法院,如果不跨區域,隻解決上海本地的糾紛,這個概念和格局就小瞭,一定要把格局放大才行。所以,管哪些、管哪裡的金融案件,這是一個焦點問題。”

時代周報記者 謝江珊 發自上海

3月28日下午6點半,全國政協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呂紅兵開車外出辦事。在路上,他從收音機裡聽到瞭一則重磅新聞:今天下午,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傢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主任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會議審議通過瞭《關於設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方案》。

“我的心情十分平靜,畢竟此前心裡已經有底。但也有些驚喜,確實沒想到會這麼快。”在接受時代周報記者采訪時,呂紅兵如此描述他在那一刻的感受。2010年,呂紅兵是首次提交設立上海金融法院提案的三位政協委員之一。

呂紅兵所說的“心裡有底”源於2017年12月,時任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的崔亞東,在上海政協情況通報會上專門提到瞭設立上海金融法院一事,並表示他們已經給最高人民法院做瞭大量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也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說過,如果要設立金融法院,首先就是在上海,他特別關心而且一直在推進這件事。所以,我們早已知道此事已經引起瞭中央高層的關註和重視。” 呂紅兵說道。

8年4份提案

對呂紅兵來說,這是一個美好的傍晚。隨後,他陸續收到瞭許多祝賀短信,朋友們的情緒感染瞭他:“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也是一件令人振奮、激動或者說欣慰的事。這絕對不是一個人或者幾個人呼籲的結果,是大傢上上下下共同努力、形成共識的結果。”

2010年1月27日,秉持“調整金融案件劃分標準,將涉及金融法律法規的案件統一納入金融庭集中審理”的想法,在上海市政協十一屆三次專櫃隔離霜推薦|專櫃隔離霜推薦2017會議上,時任上海市政協委員的張寧、呂紅兵及謝榮興首次提交瞭有關設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提案。這件提案由上海高院承辦,當年的辦理結果是“留作參考”。

5年後,2015年1月,考慮到“隨著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穩紮穩打和不斷提速,成立上海金融法院更加具有解決金融法律糾紛專業性、國際化的現實呼喚”,在上海市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上,由呂紅兵執筆,張寧等11位市政協委員參與聯署提交瞭關於在上海設立金融法院的建議。這一提案被列入“上海市政協2015年專委會(指導組)重點協商辦理提案專題”,辦理結果是“列入計劃擬解決”。

“不管是2010年還是2015年,有關設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提案提交後,上海高院一直與我們有溝通;上海市政協社會法制委員會也一直為這個提案的論證、辦理搭建平臺,出謀劃策,大力推進。”呂紅兵告訴時代周報記者。

2015年3月,全國兩會期間,時任全國政協委員、上海證券交易所理事長桂敏傑提交關於在上海設立金融法院的建議,建議借鑒最高院設立巡回法庭和成立知識產權法院的成功經驗,在上海設立專門的金融法院。今年兩會期間,“為統一金融審判工作,為建設上海國際金融中心提供堅實的司法保障”,作為全國政協委員,呂紅兵聯名東方財富網董事長其實、上海外國語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黃綺再次提交“關於設立上海金融法院的建議”。

8年之後,靴子落地。

呼應國際金融中心目標

中國首個金融法院之所以落地上海,得益於上海得天獨厚的法治基礎。

早在2008年11月,中國首傢基層法院金融審判庭在上海浦東法院成立,上海的金融專項審判機制正式開始運轉。此後,在上海高院、兩個中院及部分基層法院都成立瞭專業的金融審判庭,對金融商事案件進行統一管轄。“上海金融法院設立的前提,就是上海高院、中院甚至包括基層院的金融審判庭已有多年的經驗積累,做過金融審判專業化的改革和努egf生長因子精華液|egf生長因子精華液推薦力,促進瞭司法體制改革的深化,形成瞭一定的良好基礎。”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院長、上海法學會金融法研究會副會長倪受彬在接受時代周報記者采訪時分析指出。

今年1月25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顯示,在維護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方面,五年來,上海市共審結一審金融案件47.8萬件,同比上升358.3%。其中比較典型的案例成績,如依法審結光大證券“烏龍指”系列案,確立瞭我國證券市場內幕交易的侵權損害賠償規則;依法審結全國首例高頻交易操縱期貨市場案,維護期貨市場交易規則和秩序;加大對非法集資等涉眾型金融犯罪的懲治力度,審理瞭“大大寶”“中晉”等案件705件,為35.7萬名受害人挽回經濟損失186.78億元。

高速增長的金融案件同時造成另一種窘迫:目前,上海市金融商事審判人員不足300人,年人均辦案250件以上。“近年來,上海金融案件越來越多,金融案件‘案多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且金融案件專業強、影響大、問題新,給現有的司法審判帶來瞭許多新挑戰。目前法院雖然有瞭專門的金融審判庭,但在實際審理中仍面臨許多問題。” 上海新古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懷濤認為,設立金融法院有利於提高金融審判專業化水平。

在呂紅兵看來,經過多年歷史趨勢的發展變化,上海金融法官隊伍已經形成規模,專業素質較高,這為金融法院的成立打下瞭良好的基礎:“接下來,上海金融法院如果向全國招聘,向律師隊伍招聘,將優秀人才納入進來,那麼這支隊伍就起來瞭,法院也就起來瞭。上海基礎好,相對比較容易實現。”

上海現有良好的法治基礎助力金融法院的成長,反過來,上海金融法院的建立對上海也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與上海建設國際金融中心的目標相呼應。多位專傢在接受時代周報記者采訪時都強調,上海金融法院的設立,必將進一步提升上海金融審判的專業化水平,推動金融審判體制機制改革,增強金融案件裁判規則的中國話語權,提高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的國際競爭力。

跨區域審理是挑戰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強調,設立上海金融法院,目的是完善金融審判體系,營造良好金融法治環境。今年1月11日,在“優化營商環境”座談會上,上海市金融辦黨委書記、市金融辦主任鄭楊就已透露,防范金融風險是近期的工作重點。

倪受彬對時代周報記者表示,設立上海金融法院,正是希望上海在金融風險防范中發揮司法裁判的引領作用:“成立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銀監會、保監會合並,去杠桿、資管新規等等,這些都是針對防范金融風險的。這是中央打出的組合拳,是一個系列動作,金融法院是其在司法方面的表現。”

目前,成立上海金融法院的具體方案內容,外界尚無從得知,但呂紅兵和倪受彬等專業人士已就三點達成瞭共識:第一,從審級上講,上海金融法院是中級法院;第二,上海金融法院是專業法院,主審各類金融案件;第三,屆時會抽調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金融審判庭的專業人士組成新設的獨立建制法院。

但作為綜合法院,上海金融法院是否會在金融民事、刑事及行政審理上“三合一”,這一點尚未明朗。其中,金融民事和行政審理已經確定納入金融法院的管理范圍,關註的焦點在於金融刑事案件,即金融犯罪是否包含其中。“刑事案件受理可能還需要進行制度設計,也需要匹配設立相應的檢察機關,但這應該是一個發展方向。”在呂紅兵看來,上海金融法院可能還是“二合一”,但未來的發展趨勢一定是“三合一”。

此外,上海金融法院的受理案件范圍也是一大懸念。“能不能跨區域,這是個挑戰。”呂紅兵解釋道,我國的民事訴訟法的原則是原告就被告的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等,而跨區域意味著—比如涉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產品的交易糾紛—不管原告、被告在哪裡,都應該由上海金融法院受理。

倪受彬則表示,關於跨區域,目前存在兩種看法。一種是小跨區域,即在上海內跨區域,比如原告在松江,被告是浦東某個銀行,以後可以集中到金融法院審理;一種是大跨區域,比如涉及到浙江和上海的案件,可以集中到上海審理。

“跨區域不一定能夠實現,但我們應該要有這種概念。上海金融法院不是上海市金融法院,如果不跨區域,隻解決上海本地的糾紛,這個概念和格局就小瞭,一定要把格局放大才行。所以,管哪些、管哪裡的金融案件,這是一個焦點問題。”呂紅兵告訴時代周報記者。

此外,倪受彬還提醒道,還要註意上海金融法院受理案件管轄的劃分問題:“不能隻要是金融案件都進入金融法院,要從級別管轄方面考慮,金融法院要和基層法院做一個適當的劃分,隻審理一些影響大、疑難、法律關系復雜的案件。”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設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方案》隻是一個開始。3月30日,上海高院的相關負責人表示,金融法院是專門法院。根據法律規定,還需要由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議案,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授權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授權決定後,上海高院將在最高院的指導下,在上海市委及市委政法委的領導下,積極做好上海金融法院的籌建工作。

對於上海金融法多效保濕美白霜|多效保濕美白霜推薦院何時落地的問題,倪受彬透露:“實際上,上海市這邊已經在進行相關的籌備工作。我猜最遲今年底明年初,中央政策一定要貫徹。”呂紅兵則更加樂觀:“這個事情要雷厲風行,不知道上半年是否來得及,如果來不及,第三季度內也應該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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